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通知
2017-03-13 14:47:00
一、参考人员
经资格审查合格者,准予参加考试(名单见附件1)。
二、考试时间和地点
考试时间:2017年3月18日上午9:00至11:30
考试地点:北京联合大学(北四环校区)7A楼四层
(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)
三、下载打印准考证
参考人员自行下载准考证(见附件2),完善个人信息后,A4纸打印,并在相应位置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考试开始前40分钟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证)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,以备监考员查验。就座后,不得离开座位。不在规定座位应试,考试成绩无效。
2. 开始考试30分钟后,不得入场;考试期间,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场。
3. 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(黑色字迹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),开考后考生之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。
4.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,严禁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,已带入考场的应切断电源放到考场存包处。
5. 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,考生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本是否有印刷字迹不清、缺页短码、页码颠倒或者答题卡有褶皱、污点等问题,如发现问题,须举手示意,请监考员判别、处理。
6. 在试题本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写、填涂姓名、准考证号。不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或做标记的,成绩无效。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。
7. 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。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禁交头接耳,不得窥视他人试卷、答题卡及草稿纸。
8.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题本、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,待监考员收齐后,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。
9.考生不得将试题本、答题卡、草稿纸及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。
10.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京人社专技发〔2010〕102号)中有关规定处理。
附件:
附件2.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准考证
联 系 人:潘女士
咨询电话:84650077-8612
电子邮箱:xuehuifuwu@163.com
通讯地址: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(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612室收)
邮政编码:100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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